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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小升初及新初一家长入学政策解读
- 2018-09-08
- 作者: 石老师
- 分类目录 小学教育文章分享
2018年8月31日,教育局官方发布了一版新的政策解读文件,基本解决了新初一家长以及咱们小学段家长对义务教育阶段升学专有政策名词的疑惑和误区,譬如详细解答了指标到校是什么?学区认定依据是什么?甚至对转学及学籍都进行了相关解答。今天帮助大家梳理一下本次新版的政策文件,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消化这些名词。
什么是指标到校?
说起指标到校,估计很多家长都听过,但是自己说还说不明白,今天咱们来看看官方是怎么规定指标到校的
官方解答指标到校:
所谓“指标到校”,是指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招生指标分配给本市户籍且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初中学区内学生(即“指标生”)。
解读:
在本学区就读的没有择校行为的大连户口的中学生可享受到该校的指标资格,也就是该校的指标生。
官方解答指标到校分配方式:
市教育局依据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市内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各区再将分得的每一所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分配到各个初中。
解读:
指标招生占高中招生的70%,把这些指标个数按照市内各初中总的指标人数比例先分配到区,然后区再根据各初中的人数比例分配到初中
中招录取时,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生”。
官方解答指标到校资格确认:
对本市户籍的初中学区内学生,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都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就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解读:也就是初中没有择校行为)
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有过不在本学区学校就读的经历,或者是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又转回学区内学校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解读:有择校行为,就没有指标资格了)
非本市户籍学生在连取得学籍且初中期间没有择校经历、在中考报名开始之日(每年的3月15日)前落户大连的,可以享受 “指标到校”政策。
是不是“指标生”,对学生今后初中升高中会有很大影响
学区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新学期开学后,学校要对刚升入初一的学生进行初中第一次学区认定。
学区认定依据学生家长的户口簿、“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核实学生实际居住情况来进行认定的。
这里的“居住证明”指以下几种情况:1.房屋产权证,包括产权房、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2.因贷款购买住房而暂无房屋产权证者,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
3.无住房者,须提供学生家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信息查询表》(经家长授权同意,该表由学校依据家长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代为查询)。
学区认定原则上要求户口簿和“居住证明”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不一致,以学生家长“居住证明”为准进行认定。
3初中转学相关规定
状况一:学生进入初中后,如果因购房造成房屋产权证地址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为了使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家长须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升入初三后原则上不予转学。
状况二:无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非本市户籍,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的理由。
状况三: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有两套以上住房者,初中的学区内学校就是“小六归口”时选定的房屋产权证(初中期间须在此居住)所在学区的学校,升入初中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两套住房之间的转学手续。同样,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还有其他学区住房的大学及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升入初中后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4对学籍的相关规定?
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给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其他学校学生就读,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学区内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对学籍造假问题,一经查实,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来源:大连广播电视台